本人17年4月买入了两间同门同院连在一起的两间国有划拨的房子。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被告知不能,因为两间房子分别属于姐弟两个,但是两间房子所承载的土地却是属于姐姐一人。就这样姐姐的房子和土地不能对起来,弟弟的也一样都不能过户给我。有一个方法就是弟弟的房子先过户给姐姐的,然后姐姐的房子土地马上过户给我,然后就可以完成了,但是这就无形当中有了一道未满2年的增值税什么的反正要好几万。房子本来就是80年代的老房子,f房产证,土地证都有确实是一本土地证两本房产证。到现在都已经过去一年了 手续还是没有办过,行政服务中心去了三、四趟了,不动产交易中心的人说就是要先弟弟交易给姐姐。我有公积金本来全都可以拿出来,现在一直有一部分贷款缴纳利息,都一年了。真的是问来问去,跑来跑去,电话也打了,一直无法解决。
我提出以下几个观点,
1,既然土地证、房产证都是国家发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现在我手上的证件互相矛盾了,当初怎么会做出这样的证件,既然已经出错了(问了别人说 当初那个年代村里做房产证、土地证很混乱很多都有差错)为什么让我去档案馆寻找历史做错的证据(不动产交易中心的人说的)找不到的话就按照他们说的做。我曾一度想到妥协,算了交了就交了,但是现在想想真的很生气,坚决不妥协。
2,既然,姐姐和弟弟的都是房产和土地对不上,不能过户给我,怎么弟弟的就能过户给姐姐。虽然是亲姐弟但是在买卖房子的法律面前我的性质和弟弟有什么区别吗。
3,我有种感觉,办事真难,向国土也反应过,向市长热线也反应过,意思是都要按照他们的思路,你们的思路是当初的错误让我来承担后果。我已经付了快一年的利息。谁又在乎。我买房子纯粹是为了住,而且这个房子空了几十年了,哎真的有种刁难的感觉。想好了,向上级部门反映,或者去行政复议打官司。不妥协